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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南湖: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核查意见_环球微头条
来源:证券之星      时间:2023-06-08 19:14:4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户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核查意见


(资料图)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南湖”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航天南湖通过募

集资金专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

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3 号),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4,312,701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17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84,899,880.17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8,276,144.65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56,623,735.52 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 110C000219 号)。

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

并与保荐人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基本情况和

操作流程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在募投项

目实施期间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材料、设

备、工程等款项,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须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按月编制汇总表,并定期抄送保荐人。

汇票,有全额保证金以募集资金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并存储于募集资金保证

金账户中,待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用募集资金保证金支付;无保证金待银行承

兑汇票到期后直接用募集资金支付。

资金专户。

投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调

查与查询。保荐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募

集资金专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调查与查询。

  三、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会影

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

投项目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根据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

投项目中涉及的材料、设备、工程等款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

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公司已对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开具银行

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

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上述事项的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开

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

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公司已对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开具银行承

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

投项目款项的事项。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

金使用成本,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保荐人对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核查意见》之

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张冠宇              侯   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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